预防与筛查
宣传教育、招聘筛查、强制性的犯罪记录审查(丹麦为børneattest,其他地区为同等国家证明),以及签署的行为准则,有助于在伤害发生前降低风险。
清晰的报告与应对
疑虑通过既定渠道提出,并在适当情况下迅速进行审查、评估,并转交主管机关处理。
数字环境中的儿童保护
成人监督、平台安全功能、内容审核和数据保护,使在线协作安全且有序。
对儿童伤害零容忍
无论当地法律如何规定,针对未成年人的恋爱、性行为、诱骗或勾引行为均被严格禁止。涉嫌案件将转交主管机关处理。
Class2Class儿童保护政策。
版本 1.0 · 生效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 · 下次审查截止日期为 2027 年 4 月 30 日。
目的
Class2Class连接了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课堂。我们的大多数用户是教师,他们作为课堂儿童的把关人,其中包括在获得经核实的家长同意后参与的13岁以下儿童。 因此,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并非众多优先事项之一,而是高于其他一切的运营原则。
本政策将该原则转化为对所有代表Class2Class行事的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规则。它是面向用户的规则在机构层面的对应文件,相关用户规则见 《伦理指南》第6条(保障学生安全)。《伦理指南》描述用户在平台上应如何行事,而本政策描述本组织如何 作为一个机构,Class2Class 预防伤害、识别伤害,并在伤害发生时作出应对。
我们的承诺
Class2Class承诺打造对儿童安全的组织和对儿童安全的平台。具体而言:
- 我们将每个儿童的安全、尊严和福祉视为最高优先事项
- 我们采取以儿童权利为基础的做法,其依据是 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》 (UNCRC),特别是第3条(儿童的最大利益)、第12条(表达意见的权利)、第16条(隐私权)和第19条(免受暴力、虐待和剥削的保护)
- 我们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预防伤害,在伤害发生时予以识别,作出相称的应对,并适当转交主管机关处理
- 我们不容忍任何代表Class2Class行事的人员对儿童实施的任何形式的虐待、剥削、骚扰、忽视或诱骗
- 我们依据《报告处理与举报人程序》,支持并保护善意提出儿童保护疑虑的任何人
本政策是对丹麦法律、儿童所在国家的法律以及儿童就读学校的政策的补充,而非替代。
监管框架
| 来源 | 其期望 |
|---|---|
| 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》(UNCRC) | 儿童的最大利益;免受暴力、虐待和剥削的保护;表达意见的权利 |
| 欧盟《数字服务法》(DSA)第28条 | 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在线平台必须采取适当且相称的措施,确保未成年人的隐私、安全和保障达到高水平 |
| 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第8条 | 在向儿童提供信息社会服务时,对家长授权进行合理核实 |
| 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第35条 | 当未成年人数据引发高风险时,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 |
| 欧盟《吹哨人指令》(2019/1937) | 提出疑虑的有效渠道;保护举报人免遭报复 |
| 丹麦《刑法典》第24章和第25章 | 本政策绝不低于的刑事法律底线 |
| COPPA(美国) | 与Class2Class合作的学校为13岁以下学生提供的学校授权框架 |
| 欧盟《儿童更好互联网》(BIK+) | 面向未成年用户平台的设计与运营要求 |
| 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第4条和第50条 | 处理人工智能相关工作的员工应具备人工智能素养;人工智能与儿童互动时应保持透明 |
适用范围:涵盖哪些人员和哪些事项
4.1 本政策的适用对象
本政策适用于代表 Class2Class 行事的每一位人员,无论其合同身份如何:
- 员工 ,隶属于 Class2Class ApS
- 董事会成员 及顾问
- 志愿者、实习生和研究员
- 顾问和承包商 受聘为 Class2Class 提供工作
- 国家协调员 及地区代表
- 合作教师和引导员 在Class2Class平台上或Class2Class项目中履行职责期间
- 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 以及Class2Class在涉及儿童的项目中聘请的任何第三方
上述每一位人员在开始参与工作前,均须通过签署《儿童保护承诺书》的方式书面确认本政策。已签署的声明每年更新一次。
4.2 本政策的保护对象
本政策保护所有参与Class2Class项目或其数据被Class2Class处理的儿童:
- 13岁以下学生(依据GDPR第8条及COPPA学校授权框架,须获得家长同意)
- 13至17岁的学生
- 间接受Class2Class项目影响的儿童,例如在录像或图像中出现的兄弟姐妹或同班同学
4.3 本政策的适用范围
本政策适用于Class2Class开展业务的所有场所,包括线上和线下:平台、虚拟课堂、视频通话、录制内容、现场活动、人工智能功能、员工与儿童之间的沟通,以及任何代表的行为(如其影响儿童对Class2Class的看法或信任)。
定义
本政策采用与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》相一致的定义,包括儿童、儿童保护、性虐待、身体和心理暴力、情感伤害、忽视、剥削、诱骗、披露、担忧以及指定儿童保护负责人。完整术语表见机构文件第5节。
以下两个定义是本政策其余部分的基础:
儿童 , 指未满18周岁的任何人,或居住地司法管辖区规定的数字同意年龄以下的任何人,二者以较高者为准。
儿童保护 , Class2Class为防止儿童受到伤害、识别担忧、作出适当回应并在必要时进行转介所采取的行动。
指定儿童保护负责人
指定儿童保护负责人(DSL) 是Class2Class中负有儿童保护主要责任的指定工作人员。现任DSL为:
指定联系人
Anton Skriver
anton@class2class.orgAnton负责接收和分类儿童保护相关的担忧及披露;在涉及个人数据时与数据保护官共同协调调查;与主管儿童保护机构及执法部门联络;负责保存儿童保护案件的保密记录;并与数据保护官共同负责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。
如DSL无法履职或存在利益冲突,儿童保护责任将上报至 首席执行官 (Jørgen Balle Olesen, jorgen@class2class.org)。如担忧涉及DSL或首席执行官,则将转交 独立审查人 处理,联系邮箱为 class2class.org@gmail.com.
预防与筛查
7.1 招聘与入职前筛查
由于我们与儿童合作,入职前筛查是加入Class2Class不可协商的一部分。对于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儿童的岗位,筛查包括:
- 身份核验 通过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
- 背景调查 若岗位为受薪岗位或服务期超过单次短期合作,须提供至少两位既往推荐人
- 自我声明 声明不存在任何既往儿童保护相关担忧、针对儿童的犯罪定罪或限制从事儿童相关工作的情形
- 强制性无犯罪记录核查 具体见下文§7.1.1
- 强制性确认 本政策、 行为准则以及 反腐败政策 须在开始工作前通过签署声明予以确认
7.1.1 无犯罪记录核查, 实质性要求
适用本政策的每一位人员(合作教师除外,其由所在学校的筛查制度管辖)在开始工作时,须提供其居住国出具的现行有效无犯罪记录证明。该证明至少涵盖针对儿童的犯罪。 这是一项实质性要求,而非程序性偏好 , 其原因在于,防止曾伤害儿童的人员接触更多儿童,最可靠的单一保障措施就是提出该问题并核实答复。
各国核查证明的形式
| 国家 | 所需证明 |
|---|---|
| 丹麦 | Børneattest ("儿童证明"), Class2Class经应聘者书面同意向丹麦警方申请。披露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定罪记录。 |
| 英国 | 增强型DBS核查 涵盖儿童相关工作人员,包括儿童禁止从业名单 |
| 德国 | Erweitertes Führungszeugnis (依据《联邦中央登记法》第30a条的扩展无犯罪记录证明) |
| 法国 | Bulletin n°2 或 n°3 du casier judiciaire,并明确要求列明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 |
| 西班牙 | Certificado de Delitos de Naturaleza Sexual 来自西班牙中央性犯罪及人口贩运者登记处 |
| 意大利 | 无犯罪记录证明(Certificato del casellario giudiziale) 依据DPR 313/2002第25条之二的专项申请 |
| 荷兰 | 品行证明(Verklaring Omtrent het Gedrag,VOG) 与儿童工作相关的资质类别 |
| 其他欧盟/欧洲经济区国家 | 由国家层面提供的对应证明,专门涵盖针对儿童的犯罪,或范围最广的国家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|
| 美国 | 州级犯罪背景调查,涵盖过去7年内的居住州,以及全国性犯罪者公开网站查询 |
| 欧盟/欧洲经济区及美国以外的国家 | 候选人居住国出具的国家刑事犯罪记录证明;过去10年内候选人曾居住的每个国家的证明 |
“现行有效”的证明是指签发日期不超过 6个月 (在聘用开始日期之前)。
决定标准
| 调查结果 | 结果 |
|---|---|
| 未披露相关定罪记录 | 继续聘用 |
| 任何针对儿童的性犯罪、暴力犯罪或剥削性犯罪定罪记录 | 不予聘用;现有聘用关系终止。 零例外标准。 |
| 与欺诈、贿赂或腐败相关的犯罪定罪记录 | 由数据保护官(DPO)和首席执行官依据《反腐败政策》进行评估;根据具体事实,结果可能为“不予聘用” |
| 其他与儿童、诚信或岗位无关的既往定罪记录 | 由儿童安全负责人(DSL)与数据保护官(DPO)共同依据事实进行评估。 隐瞒已知的定罪记录本身即构成取消资格的理由。 |
若候选人拒绝提供犯罪记录核查,或在当地法律允许雇主直接索取的情况下拒绝同意Class2Class代为索取,则该候选人不得获聘于Class2Class的任何岗位。
我们要求进行此项核查,是因为家庭对我们的信任取决于我们能够核实、而不仅仅是相信我们关于谁与其子女共事所作的陈述。
复查周期
- 每3年一次 适用于员工、董事会成员、国家协调员以及长期聘用的顾问
- 每个新项目周期开始之前 适用于与儿童有直接接触的岗位上的短期承包商和志愿者
- 任何迁移后6个月内,需提供来自新居住国的新证明
合法依据与保密
犯罪记录数据的处理依据以下规定属于合法处理: 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第10条 并结合参阅 丹麦《数据保护法》第8条 (为保护儿童的切身利益所必需,且为建立涉及儿童安全的雇佣或合作关系所必需)。
证明仅由儿童安全负责人(DSL)和数据保护官(DPO)审阅。聘用决定记录后,原始证明即被销毁。核查事实保留至聘用期结束后5年,格式为:“于[日期]完成核查;结果:通过 / 有条件通过 / 未通过。”
7.2 培训
适用本政策的每位人员均须完成 人工智能素养与伦理行为培训项目 第5模块(儿童安全保护)在入职时完成,此后每年完成一次。儿童安全负责人(DSL)保存培训记录。
7.3 与儿童相处的行为准则
Class2Class的每位代表在与儿童的任何接触中,无论线上或线下,均须遵守以下最低标准:
八项规则
- 保持透明并承担责任 (接触须在第三方(教师、家长或其他成年人)可以合理知晓的环境中进行)
- 以小组形式进行,而非一对一 (工作人员不得主动与13岁以下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的私下接触;与年龄较大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接触,仅限于项目严格必需的范围)
- 不使用私人渠道 (不得邀请学生加入个人社交媒体账号、通讯应用或Class2Class以外的任何平台)
- 不索取个人信息 (不得向儿童索要电话号码、家庭住址、个人电子邮箱或社交媒体账号)
- 不赠送礼物或奖励 (不得在项目结构之外向儿童赠送礼物,经儿童安全负责人(DSL)预先批准的情况除外)
- 未经同意不使用影像 (未经儿童本人、其教师,以及(对于13岁以下儿童)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,不得拍摄、录制、截图或转发儿童本人或其作品)
- 不进行身体接触 (身体接触不得超出文化和具体情境所允许的范围;不得在私密场所进行任何身体接触)
- 禁止与儿童发生恋爱或性接触(无论以何种形式,线上或线下,也无论儿童依当地法律的同意年龄为何)。若代表对儿童产生恋爱或性方面的情愫,必须立即停止与该儿童的接触,并向儿童安全负责人(DSL)报告。
7.4 平台安全保障
通过设计预防伤害的平台运营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以下列明的项目: 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 v.1.0 (B7) §6 最主要的内容包括:教师把关(不允许自行注册),13岁以下学生的消息功能限制(不允许一对一,仅允许群组或由教师居中协调),16岁以下学生仅限群组聊天,带有确认记录的家长同意流程,一键平台内举报,匿名举报表单,AI内容标记并由人工审核员复核,以及使用AI功能的教师必须完成AI素养确认。
识别伤害
Class2Class 能看到的是流经平台的内容,而不是课堂或家中发生的事情。以下指标是我们的代表经过培训后需要识别的,因为它们会出现在平台内容、活动或AI输出中。 这些指标并不是证据,而是促使我们去询问、倾听和转介的理由。
从儿童所写或所分享的内容中
- 在项目空间中作出的披露,或同伴在那里看到后向工作人员报告的情况
- 提及自伤、离家出走,或害怕某个具名人员
- 提及来自课堂以外成年人的联系、礼物或金钱
- 项目内容、帖子或聊天中出现与年龄不相符的语言或知识
- 项目进行到一半时,平台参与度明显下降
- 退出与某个特定同伴、群组或平台功能的互动
在平台上或平台附近的成年人身上
- 与学生在其本校以外进行一对一联系
- 索要个人联系方式、社交媒体账号,或平台外的联系方式
- 要求学生对其教师或家长保守某件事情的秘密
- 发送或索要超出项目范围的图片
- 消息集中指向某一名学生,超出项目所需范围
- 在平台上的行为越过§7.3所规定的界限
在AI功能中
- 当呈现给未成年人或出现在其附近时,输出内容具有性暗示、暴力或其他不当内容
- 输出内容以可能促成联系的方式点名或识别某个具体儿童
- 输出内容推翻了《伦理准则》§6的禁止性规定
- 当儿童为用户时,未履行第50条的披露义务
仅在课堂或家中出现的指标,例如情绪变化、出勤情况,或儿童在校外的处境,由学校依据其自身的安全保护政策处理。看到这些指标的教师应遵循其所在学校的程序,也可以通过§9所列渠道向我们提出关切。
与AI功能有关的关切同时依据本政策以及 AI事件报告程序(B6) 进行处理,严重程度以两项评估中较高者为准。
报告安全保护关切
9.1 内部渠道
任何人如对与Class2Class有关联的儿童存在安全保护关切,请予以报告。可用渠道如下:
举报渠道
- 一般安全保护关切电子邮件 support@class2class.org 或使用平台内的举报按钮。由数据保护官(DPO)和安全保护负责人(DSL)视情况查阅。
- 涉及安全保护负责人(DSL)、数据保护官(DPO)或处理路径中其他团队成员的关切请发送电子邮件至首席执行官: jorgen@class2class.org
- 涉及首席执行官的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独立审查员: class2class.org@gmail.com
- 匿名举报请使用专门的 匿名举报表 , 无需登录、无需电子邮件、不采集身份信息,并返回案件编号。
举报可使用Class2Class所支持的任何语言提交(目前为英语、西班牙语、丹麦语);我们会根据需要进行翻译。
9.2 外部渠道
内部渠道并不取代向主管机关报告的权利。举报人可随时就任何可能构成丹麦法律下侵害儿童罪行的事项,向丹麦警方(“politi.dk”)、丹麦全国儿童保护热线(“Børnetelefonen”,116 111)、儿童居住国相关的儿童保护主管机构、丹麦数据保护局(Datatilsynet, dt@datatilsynet.dk),或任何其他主管机关提出关切。
9.3 应报告的内容
任何关切都应报告,即使是较小的问题。 提出安全保护关切不需要确定无疑,只需要诚实。 如果某事让您感到不对劲,请告诉我们,Class2Class将认真对待。
9.4 禁止报复
Class2Class不容忍对任何善意提出安全保护关切的人进行报复。报复本身即违反本政策以及 《行为准则》第7条,并构成解除雇佣或终止合作的理由。
应对程序
10.1 确认收到
报告的接收人应在 7 个日历日内.
10.2 分级, 严重程度矩阵
| 严重程度 | 示例 | 初步回应 |
|---|---|---|
| 高, 紧急 | 有关对儿童持续性性虐待、暴力、剥削或即将发生风险的披露或有力证据 | 立即处理。 1小时内:限制涉嫌成年人的平台访问权限;通知首席执行官;立即联系主管机关和执法部门;保全证据 |
| 高, 非紧急 | 有关历史性或非即发性虐待、诱骗模式或严重越界行为的披露或有力证据 | 在 24 小时内:召集安全保护应对小组(DSL + DPO + 首席执行官);在法律要求的时限内转交主管机关;保全证据 |
| 中 | 模式层面的关切、可信的单一事件、跨校成年人对学生的私下联系企图 | 在 72小时:启动调查;在适当范围内限制访问权限;如适用,通知合作学校 |
| 低 | 单一程序性违规、可在课堂层面解决的同伴问题、错误信息 | 在 7 个日历日内:转交相关方(合作学校、教师、平台支持团队) |
10.3 调查
由安全保护负责人(DSL)牵头调查,涉及个人数据时由数据保护官(DPO)共同参与调查。在适合其年龄且安全的情况下听取儿童的意见(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》第12条)。儿童不得由被指控加害人的管理者进行询问。证据应在不做任何修改的情况下保全,包括平台日志、消息、AI功能输出、录音、截图,并存入访问受限的文件夹。
10.4 转交主管机关
在以下情形下,Class2Class将不经延迟、无需内部审批即转交主管机关:儿童面临即将发生的伤害;可能已发生针对儿童的刑事犯罪;法律要求我们转交;举报人要求我们转交;或仅靠内部处理不足以应对。
10.5 结果
安全保护负责人(DSL)记录处理结果,并在可以联系的情况下,于 3个月 收到之日起。处理结果从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到致歉和纠正措施、平台变更、限制或移除代表、终止合作关系、移交主管机关,或支持民事或刑事诉讼不等。
记录
DSL维护一份保密的儿童保护案件登记册,仅DSL和DPO可以访问。每个案件档案均通过编号标识 SG-YYYY-MM-NNN 并交叉引用任何并行的报告处理案件编号、AI事件编号(B6)或数据泄露编号(D4)。
案件档案保存期为 10年 (自结案之日起计算),如丹麦法律有更长要求,则从其规定。保存期限依照 处理活动记录(D1) PA-04执行。
数字环境中的儿童保护
我们在线工作方面的具体承诺:
- 成人监督 ,每个Class2Class项目空间至少有一名负责监督的成人(教师或国家协调员)
- 禁止学生与工作人员私下通信 ,平台允许渠道之外的通信除外
- AI功能透明度 ,平台上每项AI功能均依据第50条表明其AI身份;AI的用途是 协助 教师,绝不用于 取代 教师对学生所作的判断
- 不使用用户数据训练AI ,每个AI子处理者的数据处理协议中均载明合同性不训练承诺
- 录制内容与图像 ,未经事先取得的、具体且适合年龄的同意,Class2Class不会录制课程,也不会再次发布儿童的图像或作品
- 数据最小化 ,平台仅收集提供教育服务所必需的信息
跨境考量
Class2Class在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。如儿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与本政策不同:
- 如当地法律给予儿童的 保护更强 ,则除本政策外,当地法律同样适用
- 如当地法律给予儿童的 保护较弱 ,则以本政策规范Class2Class代表的行为,儿童仍享有较高标准的保护
- 如儿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供信息,Class2Class将在GDPR第五章及丹麦法律的范围内予以配合
- 如向儿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机关报告会对儿童造成风险(例如披露涉及国家行为主体的虐待),DSL将上报CEO和独立审查员; 儿童安全决定转交路径
培训与宣传
| 受众 | 模块 | 频率 |
|---|---|---|
| Class2Class员工及国家协调员 | AI素养与道德行为模块5(保护) | 入职培训 + 年度复训 |
| 保护响应链中的工作人员(DSL、DPO、CEO) | 由外部机构提供的年度专业保护培训 | 年度 |
| 合作教师 | AI素养与负责任使用模块 + 适合年龄的保护材料 | 注册时 + 使用AI功能之前 |
| 学生和家长 | 帮助中心提供适合年龄的说明;教师在课堂上进行介绍 | 持续进行 |
治理与问责
| 角色 | 问责人 |
|---|---|
| 首席执行官 (Jørgen Balle Olesen) | 对儿童保护承担最终问责;批准本政策及其年度审查 |
| 指定儿童保护负责人 (Anton Skriver) | 拥有本政策;接收并分派保护相关关切;协调调查;保存记录;与他人共同负责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 |
| 数据保护官 (Giancarlo Mena) | 共同负责本政策;涉及个人数据时共同调查;与DSL共同负责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 |
| 技术负责人 (Leonard Abrahamian) | 实施平台保护措施;保全证据;共同调查AI功能相关事件 |
| 独立审查人 | 接收、调查并裁定涉及CEO的保护案件,或无法在内部无利益冲突地处理的案件 |
| 董事会 (或指定的独立监督联系人) | 监督;接收包含保护摘要的年度透明度报告 |
审查
本政策由DSL和DPO每年审查,并由CEO批准。平台、用户群体、适用法律发生重大变化,或出现任何高严重程度的保护案件,将触发即时临时审查。
年度审查涵盖案件数量、严重程度和来源,处理结果和时间线,平台保护措施的有效性,指定联系人和升级路径,培训完成率,监管动态,以及与B6(AI)、B7(年度风险评估)、D4(数据泄露)和报告处理程序之间的跨程序相互影响。
交叉引用。 对应的业务部门: 伦理准则, 行为准则, 反腐败政策, 数据处理协议(DPA)模板及分包处理者清单、报告处理与举报人程序、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(B7)、AI事件报告程序(B6), 隐私政策、数据泄露响应程序(D4)、独立审查员职责范围。
常见保护问题。
儿童保护政策适用于哪些人?
所有代表Class2Class行事的个人,包括员工、董事会成员、顾问、志愿者、实习生和研究员、顾问和承包商、国家协调员、在平台上工作的合作教师和引导员,以及涉及儿童的项目中的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。上述每一位人员须在开始参与前签署《保护承诺声明》,并每年续签签名。
本政策 保护 每一位参与我们项目的儿童,包括13岁以下(需家长同意)的学生、13至17岁的学生,以及间接受影响的儿童(例如录像中可见的兄弟姐妹)。
无犯罪记录核查要求是什么?
适用本政策的每一位人员在开始参与时须提供当前有效的、与儿童相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:在丹麦为 børneattest;在英国为加强版DBS核查;在德国为 扩展无犯罪记录证明;其他国家的同等国家证明。完整的国家对照表见上文第7.1.1节。
任何针对儿童的性侵犯、暴力或剥削类犯罪定罪,都将取消候选人资格,没有例外。 其他历史定罪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。拒绝进行审查,我们将无法与您合作。
该处理依据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第10条及丹麦《数据保护法》第8条而合法进行。证明文件仅由保护儿童负责人(DSL)和数据保护官(DPO)审阅,在录用决定记录完毕后予以销毁。
如何报告和处理儿童保护相关问题?
共有四种渠道(见第9节):一般性问题发送至 support@class2class.org 或平台内举报按钮;涉及保护儿童负责人或其他团队成员的问题,发送至首席执行官邮箱 jorgen@class2class.org;涉及首席执行官的问题,发送至独立审查员邮箱 class2class.org@gmail.com;不愿透露姓名的举报人可使用匿名举报表格。
保护儿童负责人将在7个日历日内予以确认,按严重程度分类(高度紧急/高度非紧急/中等/低,见第10.2节),进行调查;涉及个人数据时,数据保护官共同参与调查;案件情况需要时,移交主管机关处理,并在3个月内告知处理结果。
谁是指定的儿童保护负责人?
Anton Skriver — anton@class2class.org。Anton负责本政策,接收并转办儿童保护相关问题,涉及个人数据时与数据保护官共同协调调查,与主管儿童保护机构及执法部门联络,维护保密的儿童保护案件登记册,并与数据保护官共同负责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。
若Anton无法履职或存在利益冲突,儿童保护职责将上报首席执行官。若问题涉及Anton或首席执行官,则提交给独立审查员处理。
数字化儿童保护包括哪些内容?
每个项目空间均有成人监督,学生与教职人员之间不得在平台许可渠道之外私下通讯;所有AI功能均须表明身份(依据欧盟《人工智能法》第50条);与每一家AI次级处理方签订不将数据用于AI训练的合同承诺;未经针对特定年龄段的明确同意,不得录制或再次发布儿童的图像或作品;全程坚持数据最小化原则。
完整清单见第12节。平台运营层面的保护措施(教师把关、13岁以下儿童的通讯限制、家长同意流程)已列入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第6节。
案件跨境时如何处理?
若当地法律给予儿童的保护比本政策更强,则当地法律另行适用。若当地法律给予的保护较弱,则本政策约束Class2Class代表的行为,儿童仍享有较高标准的保护。
主管机关要求提供信息时,Class2Class依据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第五章及丹麦法律予以配合。若向某国机关报告会给儿童带来风险(例如国家行为者实施的虐待),保护儿童负责人应上报首席执行官和独立审查员, 儿童安全决定转交路径.
需要提出儿童保护问题吗?
您可以通过Class2Class管理层提出问题,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anton@class2class.org。善意举报将受到认真对待,予以保密,并免受任何形式的报复。 若儿童处于即时危险之中,请首先联系当地紧急救援服务。
- 指定儿童保护负责人Anton Skriver,anton@class2class.org
- 一般性疑虑support@class2class.org
- 对保护儿童负责人或数据保护官的问题首席执行官Jørgen Balle Olesen,jorgen@class2class.org
- 对首席执行官的投诉独立审查员 , class2class.org@gmail.com
- 迫在眉睫的危险首先联系当地紧急救援服务
合作学校、监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审阅我们的儿童保护状况?
如需以下其他文件,可向保护儿童负责人或数据保护官索取:年度儿童安全风险评估(B7)、家长数据主体访问请求流程(B8)、AI事件报告程序(B6)、举报处理及吹哨人程序、处理活动记录(ROPA)、数据保护影响评估(DPIA)以及合规评分卡。
发送邮件给数据保护官